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正保會計網校

正保會計網校

當前位置:正保會計網校 > 資產評估師 > 復習指導 > 經濟法 > 正文

2013注冊資產評估師《經濟法》預習:無效的合同

2013/03/19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字體:  打印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論

  知識點九、無效的合同

  1.效力: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自始無效

  2.情形(有硬傷)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6)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禁止經營規(guī)定的。

  【注意】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營規(guī)定的除外。

  3.處理

 。1)返還財產:根據該合同約定而取得的財產返還給對方當事人,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賠償損失: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應賠償因過錯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則由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

 。3)收歸國家所有:當事人惡意串通的合同

  ①如果是損害國家利益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取得的財產都應當收繳歸入國庫。

 、谌绻菗p害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則應將取得的財產返還給集體或者第三人。

2019評估師備考指導 2018資產評估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已開通 資產評估師2019高效取證方案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2024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