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1年注冊稅務師考試資格審查時間12月20日-30日
資格審查及報名提示:2011年青海注冊稅務師考試資格審查時間為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0日,地點為西寧市文化街11號青海省國家稅務局辦公樓602,資格審查合格后,考生應于2011年1月5日-12日攜帶審查通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和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兩張,到西寧市西山一巷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報考相關科目的報名(聯(lián)系電話:0971—6139342、6103660)。
相關信息:青海2011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2011年1月5日-12日
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資格審查的通知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和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62號)精神,現(xiàn)將我省2011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查等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及免試人員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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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工作滿1年者。
7、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從事經濟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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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務代理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1個科目,只參加《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4個科目的考試(凡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的香港和澳門居民的報名條件與內地居民相同)。
二、考試科目及考試年度的規(guī)定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guī)定,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設《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5個科目。凡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并合格、凡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港澳),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并合格、凡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三、資格審查程序及需要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
1、資格審查時請攜帶資格審查表(即“資格考試報名表”青海國稅網站考生自已下載填寫)、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到青海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進行資格審查(以前年度已參加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只帶上年參考的準考證即可)。
地點:西寧市文化街11號青海省國家稅務局辦公樓602,電話:0971—8226965
2、資格審查合格后,考生可根據(jù)本人實際需要,預定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并按規(guī)定預交教材費。
3、資格審查合格后,考生應關注2011年1月中旬由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在《青海日報》上發(fā)布的《報名公告》,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攜帶審查通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和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兩張,到西寧市西山一巷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報考相關科目的報名(聯(lián)系電話:0971—6139342、6103660)。
四、資格審查時間
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0日(周六、日休息)。
五、全國統(tǒng)一考試時間
2011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其中:
6月17日下午,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上午,稅法(一);下午,稅法(二);
6月19日上午,稅收相關法律;下午,稅務代理實務。
六、注意事項:
1、考生在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
2、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簽字筆(黑色)、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作答。
3、考生要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jù)標明的桌號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
七、幾點要求:
1、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動員和組織本轄區(qū)內符合考試條件的人員踴躍報考。
2、為了便利考生報名和參加考試,各有關單位應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予以安排交通工具等。
3、各有關單位應給予考生一定的考前復習時間。
青海省注冊稅師管理中心
附件:資格考試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