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jīng)濟法》復習指導:行紀合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舉例和區(qū)分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比如說:你朋友委托你替他買電腦,你找到賣家甲,以你自己的名義向甲買了電腦。之后你將電腦給你朋友,你朋友給你買電腦的錢和報酬。在這個例子里面,你和你朋友之間的合同就是行紀合同。你是行紀人。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訂約機會并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
例如:您如果買房子或租房子的話可能會委托房屋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給您提供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的媒介服務,并且促成您和房主合同的成立,您與中介公司就這些服務達成的協(xié)議就是居間合同。
委托合同例如:我信任您的審美眼光,于是委托您去幫我購買一套衣服,這時我是基于對您的信任而進行的委托,如果是其他人的話,我可能就不信任了,所以這不可以轉讓的。
居間合同與委托合同、行紀合同,三者的相同點都是屬于提供勞務性質的合同。它們的不同點在于:
?。╨)居間合同的居間人,限于報告訂約機會或媒介訂約,其服務的范圍有限制,只是介紹或協(xié)助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居間人本人并不參與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時,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代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參與并可決定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內容,處理事務的后果直接歸于委托人;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是行紀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交易事務,與第三人發(fā)生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處理事務的后果是間接地而不是直接地歸于委托人。
?。?)居間合同的居間人,是為委托人提供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其行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處理受托事務,處理的事務可以是有法律意義的事務,也可以是非法律意義的事務;行紀合同的行紀人則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從事購銷、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為,行紀人受托的事務只能是法律行為。
(3)居間合同是有償合同,但居間人只能在有居間結果時才可以請求報酬,并且在為訂約媒介居間時可從委托人和其相對人雙方取得報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shù)?,也可以是無償?shù)?;行紀合同都是有償合同,行紀人卻僅從委托人一方取得報酬。
作者: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縱情跳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