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年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復習: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12/15 16:13:41  字體:

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復習——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包括股東之間轉讓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和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股權幾種情形。

  (一) 股東之間轉讓股權

  《公司法》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豆痉ā穼蓶|之間轉讓股權沒有作任何限制,這是因為,股東向公司的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無論是轉讓全部股權還是轉讓部分股權,都不會有新股東的產生,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對這種轉讓進行限制。

  (二)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但是,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即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以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作出的與《公司法》不同的規(guī)定。一旦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作出了不同的規(guī)定,就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 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股權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guī)定的執(zhí)行程序,強制執(zhí)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時,以拍賣、變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要再由股東會表決。

免費試聽

  • 郭建華《中級會計實務》

    郭建華主講:《中級會計實務》免費聽

  • 高志謙《中級會計實務》

    高志謙主講:《中級會計實務》免費聽

  • 達江《財務管理》

    達江主講:《財務管理》免費聽

  • 侯永斌《經濟法》

    侯永斌主講:《經濟法》免費聽

  • 張倩《經濟法》

    張倩主講:《經濟法》免費聽

  • 李斌《財務管理》

    李斌主講:《財務管理》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考情分析

    考情分析

  • 學習計劃

    學習計劃

  • 考點總結

    考點總結

  • 報考指南

    報考指南

  • 分錄/公式/法條

    分錄/公式/法條

  • 歷年試題

    歷年試題

加入備考小分隊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