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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企業(yè)所得稅征收范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08/24 10:54:59  字體:

  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充分備考,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祝大家學習愉快!

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預習
第七章 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主要內容

  二、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范圍

  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范圍,是符合《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納稅人所取得的應納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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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2.在業(yè)經營所得和清算所得

  (二)所得來源的確定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fā)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fā)生地確定;

  3.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6.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一)標準稅率

  居民企業(yè)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且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yè),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

 ?。ǘ﹥?yōu)惠稅率

  對于居民企業(yè)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且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yè),適用20%和l5%兩檔優(yōu)惠稅率;對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yè),適用10%的優(yōu)惠稅率。

  【例】多項選擇題

  ◎在我國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yè)就下列所得繳納所得稅( )。

  A. 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B. 來源于中國境內外的全部所得

  C. 來源于中國境外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D. 來源于中國境外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企業(yè)所得稅的征稅范圍。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fā)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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