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預習:資源稅的納稅人和范圍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第五章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十七、資源稅的納稅人和范圍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應稅礦產品開采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一、資源稅的納稅人
資源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提示1】中外合作開采石油、天然氣的企業(yè)不是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
【提示2】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
二、征稅范圍:7類
(1)原油,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提示】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5)黑色金屬礦原礦;
。6)有色金屬礦原礦;
(7)鹽(一是固體鹽,包括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二是液體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