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深圳市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10月10日-30日
關于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的通告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09〕74號)的安排,我市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繼續(xù)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請考生仔細閱讀下列報名通知,并依照此通知在網上錄入資料后再到現(xiàn)場確認,否則不予受理。
一、考試級別、科目及考試成績管理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深圳市財政局頒發(fā)的有效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二)報考初級資格者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的學歷。
(三)報考中級資格者除具備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財政部為限制會計工作年限不足人員報名考試,規(guī)定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不能通過網絡報名中級考試,如需報名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報名點現(xiàn)場審查報名。
(四)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五)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按照財政部、人事部《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資格考試。
以上報名資格所要求的專業(yè)工齡和資格年限,計算到2009年12月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由發(fā)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偽造學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
2.考試期間有嚴重違紀行為。
三、考試時間
201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在2010年5月15、16日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 |
四、網上報名手續(xù)
所有在深圳報名的考生(包括外省轉入的考生),必須登陸財政部指定網站進行資料和相片錄入后方可現(xiàn)場確認,否則不予受理。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步驟如下:
(一)報名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深圳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yè)(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登陸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網站(http://www.szfb.gov.cn/)下載打印《貼資格證書相片專用頁》,并粘貼近期1寸紅底彩色相片一張(相片與本人不像的不予受理)。
(三)登陸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http://test.acc.gov.cn/),按照說明及要求填寫信息。
其中,去年已經取得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生(包括外省轉入的考生),一定要準確輸入身份證號碼,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自動調用、繼承以前年度考生資料。
(四)上傳電子相片。我市各報名確認點不提供現(xiàn)場照相,所有考生必須自行上傳電子相片。上傳的電子相片必須為近期1寸紅底彩照并且與《貼資格證書相片專用頁》所交相片一致(相片與本人不像或與所交相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具體方法:建議考生到有網絡設備的照相館拍照并由照相館工作人員幫助上傳相片。具備條件的考生也可以自行上傳。上傳辦法可參照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網站(www.szfb.gov.cn)《相片上傳操作指引》。
(五)網上填報信息、相片完畢后,打印考生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全日制學生蓋學校章)。
(六)考生本人攜帶上述資料到確認點現(xiàn)場進行核對、交費,不得代報名。
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審核人員對學歷證書如有懷疑,有權要求報考人提供驗證證明),如發(fā)現(xiàn)假證件,沒收并記錄在案,兩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成績公布以后,合格人員按照深圳市考試中心要求領取證書。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周六、日照常確認),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請考生及時到以下報名確認點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序號 | 網上報名區(qū)域 | 報名點 | 地址 | 電話 |
1 | 會計進修學院 | 會計進修學院 | 羅湖區(qū)松園路松園北街38號3棟6樓(紅嶺小學旁) | 25595033 25594761 |
福田區(qū)紅荔西路3002號交行大廈6樓(圣廷苑酒店西面) | 83256125 83256129 | |||
南山大道百仕成大廈2樓(南山賽格電子市場北面) | 26664656 86240878 | |||
2 | 羅湖區(qū) | 羅湖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羅湖區(qū)湖貝路1030號1樓西側 | 82281095 |
3 | 福田區(qū) | 福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福田區(qū)福田區(qū)委大院內行政服務大廳 | 82918390 |
4 | 南山區(qū) | 南山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南山區(qū)勞動大廈9樓 | 26662717 |
5 | 鹽田區(qū) | 鹽田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鹽田區(qū)梧桐路2002號林場大廈1樓大堂 | 25552417 |
6 | 寶安區(qū) | 寶安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寶安四區(qū)文化藝術館4樓 | 27756030 27756031 27788469 |
7 | 龍崗區(qū) | 龍崗區(qū)財政局會計科 | 龍崗中心城愛聯(lián)崗貝村深惠路385號(與吉祥路交匯處) | 84870849 84870064 89989810 28922186 |
8 | 光明新區(qū) | 光明新區(qū)社會事務辦公室 | 光明新區(qū)公明辦事處風景中路公明成校 | 27730928 27735566 |
六、其他事項
(一)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使用新大綱。因不能網上收費,網上訂書功能暫不使用,各確認點提供書籍征訂服務,考生自愿訂書。
(二)初級、中級考務費均按每科50元收取 (粵價函〔2001〕237號) 。
(三)考生現(xiàn)場確認后,應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查詢信息確認情況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四)報名期間其他會計業(yè)務暫緩辦理。
(五)附件三的信息表為備用,普通考生不用填寫。
特此通告。
附件:
深圳市會計學會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