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考試1月21-29日報名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通知
根據省人事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關于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通〔2007〕357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qū)設置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6月20日下午、21日和22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我市設立考點。
二、報考條件
。ㄒ唬┓沧窦o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ǘ┌凑諊矣嘘P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報名組織
。ㄒ唬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1月21日——29日。
網上報名地址:2008稅務師網報入口>>(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流程(滾動考試).doc)
。ǘ┓残聢竺麉⒓哟隧椏荚嚨膱罂颊,網上支付成功后,于2008年1月30日—2月1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地點:徐州市西安南路蘇堤小區(qū)市人才市場315房間,聯系電話:0516-85798407,資格審核咨詢電話:85798231。
新考生現場確認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不得使用過期或臨時身份證);
。3)相應的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
。ㄈ┩暌褕竺麉⒓舆^考試的老考生,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上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和今年報考科目,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對于檔案號遺忘者,網報系統內帶有檔案號查詢功能,請使用上年度報考時使用的身份證號查詢。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荚嚦煽儗嵭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ǘ┛忌鷳紩r應須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儲存編輯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笨荚嚂r將嚴格檢查。
六、收費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蘇價費函〔2006〕184號、蘇財綜〔2006〕86號)文件精神,2008年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訂
考試大綱和教材等征訂、發(fā)行工作由市國稅局征管處負責。
徐州人事考試中心
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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