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考試12月24-28日報名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通知
一、考試時間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6月20日下午、21日和22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6月20日 |
下午2∶00--4∶30 |
財務與會計 |
6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稅法(一) |
下午2∶00--4∶30 |
稅法(二) | |
6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稅收相關法律 |
下午2∶00--4∶30 |
稅務代理實務 |
二、報考條件
。ㄒ唬┓沧窦o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ǘ┌凑諊矣嘘P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ㄈ┯嘘P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ㄋ模┥暾垍⒓涌荚嚨南愀、澳門、臺灣考生,其報名資格審查依照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國人部發(fā)[2007]7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報名組織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傳照片、現場審核的報名組織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07年12月24日—2007年12月28日,報名網址:http://www.czks.cn
完成網上報名,并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請于2008年1月16日—17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審查,地點:常州市北直街35號1樓,F場審查時考生需攜帶如下材料: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參加過注冊稅務師考試的老考生,根據上次考試的檔案號進行網上報名,于2008年1月16日-17日到常州人事考試中心交報名表。對于檔案號遺忘者,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網址:http://www.jsrsks.com.cn )將提供相關檔案號的查詢服務。
考試費用采取網上支付與現場支付兩種方式。采取網上支付的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資格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采取現場支付的考生,請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交費?忌绻丛谝(guī)定時間內前來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則算作自動放棄,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儲存編輯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皣澜麛y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六、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6]184號、蘇財綜[2006]86號)精神,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200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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