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004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云南省2004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1.高等??萍耙陨蠈W校畢業(yè)的學歷;
2.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指審計、統(tǒng)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一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04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免試申請表》,并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審核確定,上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免試。
三、考試科目及范圍
1、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五科。
2、考試范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發(fā)布的2004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鐘;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
考試順序:
9月17日下午2:00-5:00審計
9月18日上午9:00-11:30稅法
下午2:00-5:30會計
9月19日上午9:00-11:30經濟法
下午2:00-5:00財務成本管理
五、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時間為3月22日至4月9日。
2、報名費每科50元。報考人員可同時報考5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分科繳納報名費。
3、報名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或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省直單位(含中央、外地駐昆單位)到昆明市南屏街4號國托大廈A座2樓報名;市級單位報考人員到昆明市永昌路149號豆腐營(昆明市會計學會)報名。各州市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州、市、縣財政局指定地點報名。
4、報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身份證(均為原件),經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交納半寸近期免冠照片兩張(辦準考證等使用),并認真填寫《2004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表》。
5、報考人員于9月上旬,到各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六、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1、試卷由全國考辦集中組織評閱,成績由全國考委會認定。
2、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3、單科成績合格者,由全國考委會頒發(fā)統(tǒng)一印制合格成績通知單,并可在取得單科成績合格憑證后的連續(xù)四個考試年度內有效。
4、考試成績通知單于2004年12月底下發(fā),請報考人員務必前往報名點領取,并妥善保存,不得遺失、損毀。如對成績有疑問的報考人員,請在成績公布一個月以內,與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考培部聯(lián)系。
5、在連續(xù)5個考試年度內,取得全部單科合格成績者,可持有效的全部單科合格證書及合格成績通知單,向省注協(xié)申請換發(fā)全科合格證書,交納全科合格證書工本費6元和半寸近期免冠照片兩張,并申請加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成為會員。全科合格證書只證明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不作其他用途。2004年對以往年度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追溯至2000年。
七、其他
1、報名所用的IC卡、考試所用的準考證須妥善保存,其中IC卡今后年度將繼續(xù)使用。遺失、損毀者自行負責。
2、為方便報考人員復習應考,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開辟考試問題解答專欄,回答報考人員在應考和復習中遇到的問題。并在6、7、8月出版3期《2004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問題解答》??谢卮饒罂既藛T在復習備考中遇到的問題。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注意訂購。如果報考人員在復習備考過程中遇到教材中的專業(yè)問題,可向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傳真,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開通24小時傳真電話(010-68703206);或發(fā)電子郵件,會計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kj@cicpa.org;審計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sj@cicpa.org;財務成本管理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cw@cicpa.org;經濟法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jjf@cicpa.org;稅法問題請發(fā)送至examsf@cicpa.org.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對所提問題進行匯總,對考試政策及教材專業(yè)問題,研究后集中解答;對涉及現(xiàn)行法規(guī)、制度、準則等政策問題,將提交有關機構研究;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原則上不辦理對報考人員個人的解答事項。
3、云南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擬于7月或8月在昆明舉辦注冊會計師考前輔導班,聘請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專家教授授課,需參加培訓的考生可到報名點咨詢,也可直接與省注協(xié)考培部聯(lián)系報名。
4、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應考守則、處罰規(guī)則等相關文件,并自覺遵守其中的各項規(guī)定,如有違反應接受相應處罰,以確保本考試的“公開、公平、公正”。
5、報考人員在報名、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等工作環(huán)節(jié)中,必須認真填寫(涂)并核對相關信息,如因報考人員粗心造成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科目等信息錯誤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負責。
云南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