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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關于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 編輯: 2003/11/11 10:55:54 字體:

  梅市財會字〔2003〕12號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屬駐梅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03〕57號)的部署和安排,現(xiàn)將我市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名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

  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考試時間

  200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時間為2004年5月29、30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5月29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7:00初級會計實務 14:00-16:30 經濟法

  5月30日 9:00-11:30 中級會計實務(一)

      14:00-16:30 中級會計實務(二)

  三、報考資格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人事廳《轉發(fā)財政部人事部修訂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會〔2000〕48號)執(zhí)行。具體條件如下:

  1.基本條件: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上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取得博士學位。

  4.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5.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后的會計工作年限可連續(xù)計算。

  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和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的原件。對偽造證書、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資格。對考試成績合格者,市人事局將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省發(fā)證。報考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03年12月底止。

  四、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2004年度考試繼續(xù)使用2003年度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五、報考時間和辦法

  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時間定于2003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雙休日照常辦公)。

  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縣(市、區(qū))考生(含駐縣單位)到當?shù)刎斦謺嫻蓤竺?,市直考生(含駐梅單位)到市財政局會計科報名。

  報考人員須填寫《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fā)證登記表》一份(由考生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填涂《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一份,同時附上本人的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畢業(yè)證和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張(含貼報名表和報名信息卡的相片)。

  跨省報名的考生仍按原有關規(guī)定辦理報名手續(xù)。

  六、報考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精神,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各縣(市、區(qū))收取的考務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于12月5日前將考務費上繳市會計考辦,由市集中上繳省會計考辦。

  各縣(市、區(qū))考試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04年度考試各項管理工作,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不得自作主張,各行其是;應加強宣傳,精心組織,對各級考務管理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組織他們認真學習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提高對會計資格考試工作的重要性及嚴肅性的認識,增強責任感,確保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人事局

  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報名參加200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注意事項

  各位考生:

  為確保報名后能順利參加考試,考試通過后能順利取得證書,請做到以下事項:

  一、先對照文件,自查報考資格,符合條件的才報考。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即使報名時未被發(fā)現(xiàn),甚至通過了考試,復查一旦發(fā)現(xiàn),也將被取消資格。

  二、報名時領取的資料中包括了《報名手冊》、《填涂說明》等,請嚴格按照這些資料的要求填寫有關報名表格和粘貼照片,如果填寫不正確,將有可能影響參考資格,或導致成績無效。

  三、上年已通過部分中級科目,今年繼續(xù)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請注意:

  如果上年報名填錯了身份證號碼且未及時到會計考辦糾正,或今年身份證號碼已變更(正常的15位升18位除外)。則今年繼續(xù)報考時,必須依次進行以下操作:

  1.在《報名信息卡》上,仍填寫上年所填的身份證號碼,并如實填寫自己的檔案號(檔案號可根據成績單、原準考證填寫,或到報名地點查閱)?!秾徍税l(fā)證登記表》照實填寫即可。

  2.然后在報名處登記正確的身份證號碼,由工作人員匯總至上級會計考試辦公室統(tǒng)一更改。

  如不按照以上方法填寫《報名信息卡》,則上年的錯誤將無法被發(fā)現(xiàn)和糾正,很可能導致上年成績無效,請有關考生重視。

  四、從受理報名到生成準考證的工作過程中,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考生不按要求如實填涂信息卡、粘貼照片,或存在其他違規(guī)情況,將電話通知考生前來糾正(包括重填)報名表或信息卡,如按考生提供的電話號碼無法通知、通知后不來糾正,或信息卡的錯誤未被發(fā)現(xiàn),則由這些錯誤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責任由出錯考生自負。

  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梅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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