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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yè)的勞務用工財稅風險管理

價      格: 免費

報名人數:949/1000人 報名截止:2019-09-29 21:00

課程形式: 直播課 課時數:1.5課時 所屬類別: 建筑/工程 、財務實操

課程收益:1、從用工模式角度,講解建筑業(yè)勞務主要用工模式及勞務供應商的管控;2、從稅收政策角度,重點講解建筑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主要涉及的主要稅種與實務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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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老師

夏文杰

夏文杰

全國財稅實戰(zhàn)講師,高校教師,副教授,清華大學職業(yè)經理訓練中心總裁研修班、卓越財稅管理高級研究班特邀講師,北京理工大學EDP中心中小企業(yè)領軍人才高級研修班特邀講師,正保會計網校特聘講師,河北省財政廳財稅特聘(專家)講師、河北省第七屆會計學會理事、兼任多家企業(yè)財稅顧問、兼任多家大型企業(yè)財稅、內部控制培訓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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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安排

直播課程表 直播課程安排
建筑業(yè)的勞務用工財稅風險管理 2019年09月29日  19:30~21:00
      贈送資料:電子版講義

教學大綱

【課程名稱】建筑業(yè)的勞務用工財稅風險管理
【上課時間】09月29日(周日 19:30~21:00)
【參與方式】免費報名
【課程形式】網絡在線直播 
【QQ交流群】762404789(點擊加群)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轉型與勞務用工模式管理分析
 1.新形勢下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轉型分析;
 2.新形勢下新型建筑用工體系分析;
 3.建筑企業(yè)主要用工模式分析;
第二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涉稅風險案例分析
 1.勞務分包用工模式下的財稅處理;
 2.自有工人用工模式下的財稅處理;     
 3.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下的財稅處理;    
 4.退休返聘人員、臨時工、季節(jié)工等涉稅處理;
 5.其他;


【聽課須知】
 1.聽課名額有限,報課后請按時登入教室聽課;
 2.聽課時,請認真聽講,遵守課堂紀律;
 3.請文明聽課,對老師或其他同學不禮貌的學員將被請出直播教室;
 4.請勿發(fā)布課程無關信息,違反此規(guī)定的學員將被請出教室,嚴重者將被限制訪問正保開放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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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1.從勞務企業(yè)經營角度,解讀國家政策對建筑勞務企業(yè)轉型趨勢;
 2.從用工模式角度,解讀建筑業(yè)勞務主要用工模式;
 3.從稅收政策角度,重點講解建筑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主要涉及的主要稅種與實務應用;
 4.從社保角度,重點解讀建筑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降低社保成本的應對思路,及多元化用工如何在企業(yè)中運用。
 5.從發(fā)票管理角度,重點解讀建筑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發(fā)票主要涉稅風險點及發(fā)票管理制度制定;
 5.從合同管理角度,詳細建筑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如何調整合同涉稅條款與注意事項;
 6.從稅務稽查和內部控制設計角度,指導企業(yè)識別財稅風險、評估財稅風險,制定建筑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風險管理方案;
  為規(guī)范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活動,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違法發(fā)包、轉包、違法分包及依托等違法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建設工程主要參與方的合法權益,2019年1月3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guī)[2019]1號。
  為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工人管理,維護建筑工人和建筑企業(yè)合法權益,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培育專業(yè)型、技能型建筑產業(yè)工人隊伍,促進建筑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依據建筑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推進全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和勞務用工制度改革。
  企業(yè)對用工要求逐步提高,用工形式也發(fā)生了轉變,建筑勞務公司逐漸發(fā)展壯大。由于建筑勞務法律關系自身的復雜性以及部分稅收政策不夠明晰對建筑勞務用工中各主體帶來一定的法律及稅務風險。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轉型與勞務用工模式管理分析
 1.新形勢下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轉型分析;
 2.新形勢下新型建筑用工體系分析;
 3.建筑業(yè)企業(yè)全面推行實名制管理分析;
 4.建筑企業(yè)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
 5.建筑企業(yè)主要用工模式分析;
 6.其他;
第二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涉稅風險分析
 1.新稅收制度改革下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主要風險;
 2.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增值稅銷項側和進項側涉稅風險分析;
 3.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所得稅收入和成本主要涉稅風險分析;
 4.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個稅和社保聯動主要涉稅風險分析;
 5.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稅務稽查流程與稽查風險案例分享;
第三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發(fā)票風險管理
 1.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增值稅發(fā)票的各類風險點梳理與提示;
 2.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增值稅發(fā)票開具風險與管理;
 3.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增值稅發(fā)票取得風險與管理;
 4.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
 5.其他;
第四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合同風險管理
 1.建筑工人聘用形式與勞務分包;
 2.勞務分包合同的條款;
 3.勞務分包合同典型風險管理;
 4.典型勞務分包糾紛案例分析;
 5.其他;
第五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涉稅風險案例分析
 1.勞務分包用工模式下的財稅處理
 2.建筑企業(yè)工傷保險政策解析
 3.自有工人用工模式下的財稅處理     
 4.我國現行社保制度:參保人員、繳費基數
 5.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下的財稅處理    
 6.退休返聘人員、臨時工、季節(jié)工等涉稅處理
 7.社保征管體制改革最新動向: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暫緩移交稅務部門
 8.建安清包工與一般勞務的區(qū)分
 9.其他;
第六部分 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稅務籌劃案例分析
 1.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社保方面的稅務籌劃及案例分析;
 2.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工資薪金方面的稅務籌劃及案例分析;
 3.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個稅方面的稅務籌劃及案例分析;
 4.建筑企業(yè)勞務分包稅收籌劃;
 5.建筑業(yè)勞務企業(yè)與勞務用工其他稅種的稅務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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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

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乙方: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費購買本協議項下乙方提供的輔導課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協議之全部約定。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會計網校(odtgfuq.cn) 為甲方提供與甲方選報輔導課程對應的輔導培訓服務。具體條款如下:

1 定義條款

本協議適用于正保會計網校(odtgfuq.cn) 開放課堂會計實務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 服務。 本協議下“ 30天/90天/180天” 課程輔導服務是指乙方旗下正保會計網校(odtgfuq.cn)向特定注冊學員推出的,在該等注冊學員選報課程并交費后,乙方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向該等注冊學員提供的課程學習服務。

2 輔導課程、費用及費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輔導課程、講義及價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會計網校(odtgfuq.cn)平臺選報并成功支付的信息為準。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終選報的課程、班次、服務及實際交納的學習費用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輔導服務。

2.3乙方提供的輔導課程、講義、配套資料、答疑服務等以當年對應課程輔導的招生方案為準??赡軙鶕嶋H情況調整老師、課程、大綱、答疑服務等,乙方有權根據實際調整變更具體服務內容和細節(jié)。

2.4乙方隨課贈送的禮品、課程、分期貼息優(yōu)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優(yōu)惠政策,如有退換課情況,乙方有權扣除相應費用(如若原包裝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應費用)。

2.5 購課規(guī)則

2.5.1直播課程開課前,甲方如不滿意課程內容且未超過課程總時長的10%,可免費申請更換一次;

2.5.2甲方如當期無法上直播課,可在報名交費1年內免費申請一次補學機會;

2.5.3課程有效期內申請退費,若已聽課,則需根據具體聽課時長扣費【費用計算規(guī)則為:(甲方實際交費金額-甲方實際交費金額×20%)÷課程總時長×甲方已聽課時長】,若未聽課只下載了資料講義,則需在實際交費金額中扣除20%的費用,剩余的金額退還甲方;

2.5.4直播課因其教學特點,若因故未達到開課標準,可能會延期或調整,遇此特殊情況時網校將及時通知,并可為學員辦理更換同類型的相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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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購課后須在頁面提示的關閉時間前觀看課程,課程關閉后可按2.5.2約定申請補學,逾期視為放棄補學,乙方不再提供退費或補學服務;

2.5.7課程退換政策:網校課程為服務類商品,購買后無任何下載記錄(包含講義、配套資料等),可享受“7天無理由退款/換課”;

2.5.8如需發(fā)票,請在報名交費后1年內提交申請,逾期將不予辦理。

3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權利

甲方在按照本協議的規(guī)定交納全部學習費用后,有權利享受乙方為“30天/90天/180天”學員所提供的教學及輔導服務,具體服務內容以乙方網站公示的招生方案為準。

3.2 義務

3.2.1 甲方應按時、全額交納學習費用;

3.2.2 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學習課程,應保證只供甲方個人單獨學習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開課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學習課程、與他人共享學習賬號、將自己的學習賬號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將學習課程公開播放、傳播下載的課程及講義、資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時使用。若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的學習權限將被乙方無條件立即關閉,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同時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權利

4.1.1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獲得甲方交納的相應學費;

4.1.2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持有和核對甲方提供的有關個人信息、資料。

4.2 義務

4.2.1 乙方應提供本協議規(guī)定的輔導服務;

4.2.2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均能夠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運營商提供的網絡中斷、甲方不具備上網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備軟硬件條件或者軟硬件故障)等,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范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協議一方或雙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zhàn)爭、罷工、暴動、網絡中斷、政府行為、法律規(guī)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規(guī)定的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則該方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5.3不可抗力事由發(fā)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乙方可以通過網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違反此通知義務且不履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響而未能履約的一方應盡最大努力恢復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6 爭議的解決

6.1 本協議的內容、執(zhí)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6.2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fā)生任何爭議,則雙方應首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

6.3 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協商之日后 30 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協議

乙方在正保會計網校網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網站的注冊服務條款是本協議的補充,惟該等招生方案及網站注冊服務條款與本協議有不同之處的,則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8 保密義務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和信息具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規(guī)定或者有權政府機關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個人信息和資料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甲方對本協議的內容、乙方提供的學習輔導課程的任何內容具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該等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足額賠償乙方的損失。

9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乙方為甲方開通本協議中甲方所報課程聽課權限之日起至所報課程規(guī)定學習期限到期為止。

10 其他約定

10.1本協議采用電子協議形式,凡購買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視為同意并簽署本協議。本協議自甲方成功付費購買乙方本協議課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過補差價的方式升級到開放課堂其他會計實務課程,類別價格高于本課程以外的輔導課程,則本協議自甲方課程升級至輔導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以甲方課程升級后的新班次協議書為準。

10.3本協議生效后,非經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以下無正文】———————————————————

甲方: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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