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2015年高會考試報名時間4月8日至30日
以下信息內容于2015年3月8日更新!
內容提要:廣東東莞201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4月8日至30日,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4月17日至30日,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節(jié)假日除外。
關于2015年度中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財政分局: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時間安排的通知》(會評〔2014〕19號)、根據《關于2005 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fā)〔2005〕100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15年度全國中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報考中級資格: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5 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方法如下:
(1)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 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
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
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 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 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 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工作時間。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年限也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3)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fā)〔1995〕309號) 關于“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yè),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的規(guī)定,在校生利用業(yè)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三)報考高級資格: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統(tǒng)計師、財政稅收專業(yè)經濟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 年8月31日。
(四)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五)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檢查
1.根據粵財會〔2011〕71號文規(guī)定,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因此在我市報考會計資格考試須持有我市有效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和東莞市工作單位(或東莞居?。3滞馐袝嫃臉I(yè)資格證或外市工作單位的會計人員須回發(fā)證地或工作地報名考試。
2.根據《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2013年73號令)第十六條規(guī)定,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人員應當每年接受繼續(xù)教育,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會計職業(yè)道德水平。
(六)港澳臺居民報名方法
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財政部辦公廳、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七)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全日制學歷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非全日制最高學歷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一寸證件照(含114*156、不大于15K的電子相片)到市直報名點現場審查報名。
二、考試級別、科目及考試成績管理
(一)考試級別和科目
中級資格: 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高級資格: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二)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 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 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 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 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 年內有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根據考試情況研究是否另行劃定省的合格標準。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考辦將印發(fā)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5年度考試。
四、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紙筆考試于9月12日至13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 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 小時。
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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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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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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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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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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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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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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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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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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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名時間及辦法
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tǒng)一規(guī)定,2015年度會計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的方式進行。
第一步: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8日至30日。
2.網上報名方法及流程:
(1)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會計行業(yè)管理網”( http://test.acc.gov.cn/)或“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http://kzp.mof.gov.cn),并按規(guī)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相片上傳不符合要求的將不受理報名確認,考生須重新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專業(yè)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選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如暫時沒工作單位的,“工作單位”欄即需要填寫東莞居住地址,并提供身份證或居住證證明)。
(2)考生若需要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可在登陸報名網站按規(guī)定的程序修改報名信息。在成功修改報名信息后,考生務必重新打印報名登記表。
第二步:現場確認和繳費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必須到所選定的報名點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xù)。未在報名期間辦理確認和繳費手續(xù)的,視為無效報名。
1.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4月17日至30日,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節(jié)假日除外。
1990年9 月1 日及以后出生人員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4月17日至24日,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節(jié)假日除外。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必須到網上報名時選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我市共設市直和各鎮(zhèn)街財政分局合計34個報名點辦理2015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現場考生報名確認和繳費工作。
3.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須提交以下資料:
(1)《2015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2)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或其它專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大一寸相片1張(底色沒有要求,但要與網上上傳相片同底)。
七、報名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31號)規(guī)定,2015年度我省中級資格考試費按50元/科收取。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guī)定,2015年度我省高級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八、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 征訂以自愿為原則,如需預訂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錄入報名信息的同時辦理征訂手續(xù)。
九、考場設置
東莞考區(qū)2015年度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考點將設置在我市的有關學校,詳細考試地點請以準考證為準。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由于全國報考統(tǒng)一使用財政部的網絡報名平臺,人數較多,繁忙時間段容易出現網絡“堵車”現象,請各考生靈活選擇報名時間點,避開報名高峰時間段。
(二)報考人員應主動提供其有效證書編號學歷認證查詢結果(網上學歷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或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各代理點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東莞市代理點地址:東莞理工學院教務處,聯(lián)系電話:0769-22861696)。
(三)準考證打印由考生自行上網打印。預計在2015年9月初開通打印,屆時請留意全國考辦網站公告通知。
(四)如有疑問請撥打0769-22831155咨詢。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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