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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延續(xù)實施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29號

頒布時間:2023-08-18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zhí)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7〕54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qū)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guī)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yōu)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本公告執(zhí)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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