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7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6-12-1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下簡稱財稅〔2012〕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y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和《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yè)的公告》(江西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2號)的規(guī)定,經商江西省財政廳,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現(xiàn)將我省部分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統(tǒng)一扣除標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發(fā)布的扣除標準是我省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活性炭、香料、藥品、茶葉和皮革的相關納稅人計算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時,適用的全省統(tǒng)一扣除標準。具體見公告所附《全省統(tǒng)一的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標準表》。
二、根據財稅〔2012〕38號文件附件1《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第四條的規(guī)定,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試點納稅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分別計算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包括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當期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省統(tǒng)一的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標準表
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全省統(tǒng)一的部分產品試行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標準表
扣除標準
產品類型(每噸)
|
農產品
|
單耗數量(噸)
|
精制茶
|
毛綠茶
|
1.11
|
精制茶
|
毛紅茶
|
1.25
|
精制茶
|
綠茶青
|
4.53
|
精制茶
|
紅茶青
|
4.67
|
牛、豬皮革
|
牛皮、豬皮
|
1.17
|
羊皮革
|
羊皮
|
1.20
|
松香
|
松脂
|
1.37
|
活性炭
|
木屑
|
2.90
|
中藥飲片
|
中藥原料
|
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