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答疑精華:捐款扣除個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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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題一: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guān)對災區(qū)青少年活動場所、貧困地區(qū)捐款,什么時候扣除部分。什么時候全扣除?
問題二:薛某走穴演出取得收入3000,通過非盈利的社會團體像貧困地區(qū)捐款1000,則應繳個人所得稅多少?
問題三:出國表演一次,取得收入52000 ,在外國已繳納了個人所得稅8000元,則在我國應補交個人所得稅多少錢?
問題四:勞務(wù)報酬20000-50000 加成征收30%?50000以上加成征收40% ?
答:問題一:這個可以簡化一些,就考試來說,您能記住下面三個全額扣除的,其他都是按照30%來扣除的。
。1)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guān)向紅十字事業(yè)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2)自2001年7月1日起,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guān)向農(nóng)村義務(wù)教育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3)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guān)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在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4)對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汶川地震災區(qū)的捐贈,允許在當年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問題二:應納稅所得額的30%扣除,應納稅所得額=(3000-800=2200元,其30%是660元,因此只能扣除660元,應納稅額=(2200-660)×20%
問題三:在我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2000×(1-20%)×30%-2000=10480,應在我國補繳個人所得稅=10480-8000
問題四:是的,注意比較的基數(shù)不是收入額,而是“應納稅所得額”。
通過上面的講述,你清楚“捐款扣除個稅情形”了嗎?考試可能會考的重難點,網(wǎng)校初級會計職稱名師都在課堂進行了詳細講解,希望大家珍惜時間好好復習!初級會計職稱免費試聽>>。更多疑問,請大家及時向答疑板提問,各個擊破疑難點,自信赴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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